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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上头电子烟”是毒不是烟,“上头”更“上刑”

2024-06-27 10:19  阅读:2633 

近年来

电子烟以“健康”“时尚”为噱头

在年轻人中盛行

但有不法分子

在电子烟的烟油中

添加了依托咪酯(俗称“烟粉”)

一些人

在好奇心的驱使下

抽上“第一口”

“感觉像高空飞行”

“越吸越上头”

久而久之

出现头晕致幻反应

重则休克甚至猝死

案情回顾

2023年10月期间,刘某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依托咪酯已于2023年10月1日被国家列为管制药品,但仍然采购含依托咪酯的“上头电子烟”进行销售。2023年11月4日,刘某三次向黄某、周某销售“上头电子烟”,并在当晚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
法院审理

吸毒人员刘某明知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进行管制,仍然非法销售含有依托咪酯成份的“上头电子烟”,构成贩卖毒品罪,且刘某销售毒品累计达三次,销售对象黄某、周某均系未成年人,构成情节严重。法院遂依法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。

法官提醒

2023年9月6日,国家药监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《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》,将依托咪酯(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)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,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非法吸食、持有、贩卖依托咪酯,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。

吸食“上头电子烟”的不是“烟民”

而是“瘾君子”

贩卖“上头电子烟”不是“烟贩子”

而是“毒贩子”

请务必守住底线

切勿贪图一时快感

以免掉入毒品的深渊

防毒五不

一不要随意听信吸食电子烟可以戒烟、健康无毒的宣传;

二不要在吸食“上头电子烟”的场所过多停留;

三不要以吸食“上头电子烟”来消愁解闷、寻求刺激;

四不要结交吸食“上头电子烟”的人,遇吸食者及时劝阻、回避、举报;

五不要放任好奇心,盲目仿效吸毒者,永远不尝试“第一口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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