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
电子烟以“健康”“时尚”为噱头
在年轻人中盛行
但有不法分子
在电子烟的烟油中
添加了依托咪酯(俗称“烟粉”)
一些人
在好奇心的驱使下
抽上“第一口”
“感觉像高空飞行”
“越吸越上头”
久而久之
出现头晕致幻反应
重则休克甚至猝死
案情回顾
2023年10月期间,刘某通过网络平台了解到依托咪酯已于2023年10月1日被国家列为管制药品,但仍然采购含依托咪酯的“上头电子烟”进行销售。2023年11月4日,刘某三次向黄某、周某销售“上头电子烟”,并在当晚被公安机关抓获。
法院审理
吸毒人员刘某明知依托咪酯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进行管制,仍然非法销售含有依托咪酯成份的“上头电子烟”,构成贩卖毒品罪,且刘某销售毒品累计达三次,销售对象黄某、周某均系未成年人,构成情节严重。法院遂依法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。
法官提醒
2023年9月6日,国家药监局、公安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《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》,将依托咪酯(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)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,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非法吸食、持有、贩卖依托咪酯,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。
吸食“上头电子烟”的不是“烟民”
而是“瘾君子”
贩卖“上头电子烟”不是“烟贩子”
而是“毒贩子”
请务必守住底线
切勿贪图一时快感
以免掉入毒品的深渊
防毒五不
一不要随意听信吸食电子烟可以戒烟、健康无毒的宣传;
二不要在吸食“上头电子烟”的场所过多停留;
三不要以吸食“上头电子烟”来消愁解闷、寻求刺激;
四不要结交吸食“上头电子烟”的人,遇吸食者及时劝阻、回避、举报;
五不要放任好奇心,盲目仿效吸毒者,永远不尝试“第一口”。